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颁发日期:2011年12月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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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度核安全局文件
国核安发[2010]125号
关于颁布《核动力厂营运单元的应急筹备和应急响应》等2项核安全导则的通知
各有关单元:
为提高核设施营运单元应急响应能力,,,,,,,,我局组织订正了《核动力厂营运单元的应急筹备》(HAD002/01-1989)和〖用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元的应急打算》(HAD002/07-1993),,,,,,,,并改名为《核动力厂营运单元的应急筹备和应急响应》(HAD002/01-2010)和《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元的应急筹备和应急响应》(HAD002/07-2010),,,,,,,,现予以颁布,,,,,,,,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。。。。
《核动力厂营运单元的应急筹备》(HAD002/01-1989)和〖用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元的应急打算》(HAD002/07-1993)同时废止。。。。。
二○一○年八月二十日
主题词:环保 核安全 应急 导则 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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